海口肤康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文章出处:本站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126 次 发表时间:2015-06-29 00:00:00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海口肤康医院项目”有关信息二次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要:海口肤康医院位于海口市海府路97号,租用一栋独栋建筑楼作为医疗用房,共占地面积1232.12m2,建筑面积为1968.49m2,病床总数为20张。项目设有内科、外科、妇科、预防保健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建设包括门诊、科室、病房、行政、食堂于一体的一级综合医院。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口肤康医院
联系人:林冬元
联系电话:1888978868
3、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罗晓鹏
电话:0898-65955962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4楼
邮编:570125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固体废物分为收集,无害化处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区内设备噪声贡献值很小,厂界噪声达标;只要操作规范、屏蔽设施到位,辐射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分流制,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②项目医疗固废统一收集至医疗固废收集房后交由海南益丰达有限公司回收处理;③项目排烟口引至楼顶进行高空排放;④选用第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及其他减震降噪工程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依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