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和舍茶胡橡胶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文章出处:本站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114 次 发表时间:2015-07-05 0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第八条相关要求,对临高和舍茶胡橡胶加工厂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临高和舍茶胡橡胶加工厂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
临高和舍茶胡橡胶加工厂位于临高县和舍镇海榆西线116.7公里往北2.5公里处。工厂建厂于1983年,加工标胶和杂胶共约2500吨/年,其中标胶1700 t/a;杂胶800 t/a。项目占地总面积35.5亩。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临高中盛橡胶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明
电话:1387698705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罗晓鹏
电话:65955961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施工直接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2015年07月05日~2015年07月20日
公示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