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完成了《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车间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279号万特制药厂内。厂区总用地面积136.36亩。一期生产规模为:片剂30000万片/年,胶囊剂10000万粒/年,颗粒剂3000万袋/年,散剂500万袋/年,原料药800㎏/年。因生产需要,万特制药需扩大原料药生产产量,在原有原料药车间内增加班次增产原料药达到8000㎏/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的运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车间废气颗粒物及硫酸雾等工业废气;设备运行的噪声;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项目产生的设备、容器清洗污水等生产废水。项目满负荷运营时废水总排放量为4.3m3/d、1282.5m3/a。生产废水由原有工程的污染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废水,项目生产内容与原有工程一致,废水水质同原有工程水质一样,原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可满足废水处理要求。出水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标准,接药谷市政管网排至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废气:依托原有工程的废气净化塔处理,原有的气体净化装置颗粒物处理效率约60%,硫酸雾处理效率约85%。扩能后,车间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
(3)噪声:项目运营后,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屏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高噪音设备安装消音器等多个措施并举以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源通过各种治理措施后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65/55dB(A)]。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固废为废弃活性炭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置。包装废弃物由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各危险废物分别收集于专用固废,定期外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处置或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建设项目与规划用地、土地功能定位是相符的。在采取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区域功能,项目建设体现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索取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天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索取补充信息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天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经理 电话:0898-66804899
八、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65955961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hkess820@163.com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的秀英区。
主要调查事项:查阅环评简本后,公众可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本次公示登出后10天。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天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公示单位: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