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安?产业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文章出处:本站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369 次 发表时间:2015-01-19 00:00:00
美安?产业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对美安?产业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美安?产业加速器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6165.09m2,总建筑面积159617.51m2,其中工业厂房143838.85m2,办公用房10975.86m2,办公楼建筑面积:10975.86m2,门卫栋建筑面积:138.8m2。建筑占地面积:37190.29m2,建筑密度35%,容积率2.56,绿地率10%,停车位328个,其中普通车位132个,货车车位196个。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68170855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宗哲
电话:18976732598
传真:0898-65955962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E-mail:67263353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项目周边居民、工作人员等相关人群。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1月19日